近日,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各繳存單位發(fā)出《關于調整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下限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經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現將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從2025年3月1日起,我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下限由不得低于1720元,調整為不得低于1850元。繳存基數未達到最低下限的單位,須盡快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服務大廳辦理繳存基數調整。
湛江晚報、湛江云媒客戶端原創(chuà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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