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搭接高壓線路向生產車間供電,非法獲利370余萬元,南昌一私企老板鄧某因盜竊電能,日前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3年1月15日,南昌市供電公司發(fā)現(xiàn)小蘭榮興紙品廠存在竊電情況,并于2月16日向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報案。經(jīng)公安機關調查確認,鄧某雇人從供電公司某十千伏環(huán)網(wǎng)柜上搭接高壓線路,向其紙品廠三個車間供電,并安裝非法定計量裝置。
據(jù)統(tǒng)計,2011年至2013年間,鄧某共竊電487.4569萬度,獲取贓款373.3103萬元,造成國家損失402.4444萬元。
基于上述事實,2013年12月5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鄧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判決后,鄧某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江西省高院依法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