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坡頭派出所查處一起謊報警情的案件,并依法對該案中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一名男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塑料廠著火了,有兩人死亡,你們快來!”當晚10時許,一名男子撥打110報警電話求助。接到報警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
然而,當民警趕往報警人所提供的“起火地點”后,卻發(fā)現現場十分安靜,并沒有報警人描述的著火跡象發(fā)生。經向附近村民詢問,當地村民們也表示沒有發(fā)現塑料廠失火。經現場反復排查,民警并未發(fā)現有疑似著火的情況。民警回撥報警人電話,試圖詢問清楚情況,但對方的電話無法接通。經確認,該火情為謊報警情。
當晚11時許,坡頭派出所民警將報警人黃某飛(男,44歲,坡頭人)依法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經詢問,黃某飛因當晚喝了酒,酒過三巡后,經過一塑料廠時,便撥打110報警電話,謊稱該廠著火、有兩人死亡。
“都是喝酒惹的禍,沒想到報假警后果這么嚴重,我下次再也不敢了!”酒醒后,黃某飛對自己做的糊涂事感到非常后悔,再三向民警保證絕不再犯。黃某飛的行為嚴重影響了110正常接出警秩序,占用公共資源,已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