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基層事業(yè)單位該如何安排休育兒假?望有關(guān)部門盡快解答。
廉江市12345熱線:您好!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的育兒假不可疊加,如有兩個以上子女同時在3周歲以內(nèi),父母雙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兒假,直到最小的子女滿3周歲。育兒假的請休按周年計算,即以子女周歲作為計算年度。例如,子女2021年5月1日出生,那么自2021年5月2日至2022年5月1日子女滿1周歲之前,父母雙方可以各休10日的育兒假;2022年5月2日至子女滿2周歲之前,父母雙方可以再休10日的育兒假,以此類推,直至子女滿3周歲。在同一計算年度內(nèi),育兒假可以拆分請休,原則上不超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