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夯實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責任,加強動態(tài)管理,依據(jù)《廣東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和《廣東省2021年度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評估指標》,2022年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近日組織開展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2021年度履職情況評估工作,共530家省級項目保護單位納入評估。經各項目保護單位開展自評、地級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進行初評、省文化和旅游廳組織綜合評估等程序,評估結果擬為——優(yōu)秀33家、合格483家、不合格14家,并向社會公示。
記者看到,湛江有1家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擬評為優(yōu)秀,為湛江市坡頭區(qū)開泉食品廠(項目名稱:廣式臘味制作技藝(湛江坡頭臘味制作技藝))。湛江其余省級非遺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均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