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時候,文明之舉都是細小的,比如大媽看到我的電動車前燈在大白天里還亮著,微笑提醒“阿妹,你車燈未關(guān)?!北热缱鹬匾?guī)定尊重他人,自覺不帶愛犬愛貓到公園里方便污染綠地,還比如順手扶起倒下的自行車,比如拿出一張紙巾包住吐出的臟物扔進垃圾桶里,等等等等,點點滴滴,如陽光下的水滴閃耀文明的光芒與溫暖。
創(chuàng)建一座文明城市,除了硬件建設(shè),還需要匯聚很多很多這些文明之舉。而這些行使文明之舉的主動權(quán)在于你我他。一件細微的事,其實也能令人感動,曾記得有一次我的電動車沒電了,剛好路過一間摩托車修理店,我問店家能否借我充電一小會以開動回去附近的小區(qū),店家大哥二話不說就遞來插座,完全沒有提他店里有收費的充電樁。這些舉動看起來雖小,但對于遭遇中的人卻是如雪中送炭,即使炭火再小也是溫暖至極。這種溫暖時刻,正是一座城市的文明精神所在。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主動行使這些文明之舉,營造萬千個溫暖時刻,那么相信我們距離成功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也就不遠了。
所以,我想應(yīng)該讓更多的市民樂意并愿意甚至愛上行文明之舉。這是一項長期的猶如潤物細無聲的工作,是值得我們創(chuàng)建部門思考。
近日,聽聞《湛江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在即,我想有關(guān)部門肯定會多措并舉地廣泛深入開展宣傳解讀,引導(dǎo)市民知曉、理解法律法規(guī),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引導(dǎo)大家自覺尊法守法、用法。但是我認為除此之外,更加需要通過各類媒體,多形式、多載體宣傳實實在在的文明之舉,搭建一座“橋梁”,讓法規(guī)條文“活起來”,將一字一墨轉(zhuǎn)化成可感可傳遞的正能量,讓文明風(fēng)潤物細無聲般潛移默化地引導(dǎo)市民自覺構(gòu)建遵從法律、尊重公序良俗的內(nèi)心法則,主動提升自身的文明素養(yǎng),多做文明事、說文明話,自覺地為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添磚加瓦,更好地共享文明創(chuàng)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