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國慶節(jié)后第一天上班,一起行政訴訟案件的當事人洪某委托代理律師將印有“為民解憂 一身正氣 勤政為民 兩袖清風”的錦旗送到經開區(qū)法院行政審判庭,向法官表達身份證遭冒用注冊公司,法院判決撤銷公司設立登記行為的感謝之情。
事情得從2016年10月說起,洪某不小心丟失了身份證,此后,洪某到派出所辦理掛失手續(xù)。2022年4月,洪某在辦理業(yè)務時得知自己被冒名登記為第三人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為核查真實情況,洪某于2022年4月15日委托律師前往某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調取某公司工商登記材料。經核查后發(fā)現(xiàn),第三人在洪某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的材料中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均為洪某已辦理掛失申報的居民身份證,盜用洪某的身份信息簽署了公司設立登記審核表、登記備案申請書、承諾書、公司章程、股東決定等文件,進行了虛假工商登記、注冊;且以洪某名義與某公司簽訂了《房租租賃合同》,嚴重侵犯洪某的合法權益。
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洪某將該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訴至經開區(qū)法院,請求依法判決撤銷某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將洪某登記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的工商登記行為。
案件受理后,為盡快幫助當事人解決問題,承辦法官冼冰利用國慶假日期間,多次與雙方當事人溝通協(xié)調,全面掌握爭議焦點難點,審慎處理案件證據(jù),認定案件事實,最終判決撤銷某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將洪某登記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東的行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