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開展夜查酒駕集中整治行動。 通訊員供圖
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為預防和減少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嚴查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持續(xù)平穩(wěn),湛江交警全力開展周末夜查酒駕集中整治行動,嚴查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35名駕駛員涉嫌酒駕被當場抓獲。
查獲多起酒駕違法行為
7月16日,駕駛員陳某捷駕駛粵GJ×××9小型汽車在海濱大道北路段被交警赤坎大隊查獲,經(jīng)檢驗,其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為:30mg/100ml,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一次性扣12分,并處2000元罰款。
7月16日,駕駛員王某東駕駛粵G7×××6小型汽車在華都匯往圓嶺路方向海事法院路段被交警霞山大隊查獲,經(jīng)檢驗,其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為104mg/100ml,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7月16日,駕駛員白某華駕駛粵GU×××8小型汽車在華都匯往圓嶺路方向海事法院路段被交警霞山大隊查獲,經(jīng)檢驗,其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為145mg/100ml,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次酒駕后果很嚴重
7月16日,駕駛員龍某煜駕駛粵G0×××2小型汽車在海北路路段被交警赤坎大隊查獲,經(jīng)檢驗,其體內(nèi)血液酒精含量為:75mg/100ml。后經(jīng)查詢,龍某煜于2019年12月11日被公安機關查獲并處理過一次酒駕,此次龍某煜屬于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部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龍某煜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行政拘留3日、罰款1000元及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2年之內(nèi)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醒:“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jié)果也許比你想象的更嚴重。“人生中有一次酒駕,終生記錄在案。”酒后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生記錄其違法行為,經(jīng)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若被查獲,將受到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