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遂溪縣司法局獲悉,該局北坡司法所扎實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在一線工作中歸納總結特有的“三心兩意”:暖心、專心、耐心、法意、民意調解方式努力化解矛盾糾紛,促進基層治理,助力“平安遂溪”創(chuàng)建,屢獲群眾好評。
2021年5月13日,鄧某與吳某簽訂《合作建房委托施工管理協(xié)議書》,鄧某先后支付給吳某鴻17.13萬元。簽訂購買協(xié)議前吳某承諾了此房屋證件齊全,但到期交房時,吳某并沒有提供任何相關證件。鄧某認為,吳某為了出售房屋,說房屋證件齊全屬于欺騙行為,已構成違約,于是鄧某要求吳某退還之前交付的17.13萬元,并賠償自己的損失。鄧某多次找到吳某商討退款和賠償方案無果后,無奈之下于2022年1月4日到遂溪縣北坡司法所尋求幫助。司法所安排人民調解員對這起合同糾紛進行調解。調解員聽取當事人鄧某情況介紹后,又展開走訪調查,全面了解事情經過,經雙方當事人同意進行調解。調解員首先宣傳《民法典》中有關合同法的具體規(guī)定,明確了當事人責任,然后運用情、理、法相結合方法調解,很快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吳某退還17.13萬元給鄧某。事后,鄧某贈送了一面錦旗給北坡司法所以表感謝。
2022年3月27日,遂溪縣北坡司法所接到群眾李某英來電:反映其父因身體不適到某醫(yī)院治療,在醫(yī)院治療期間,致其死亡,雙方就此事產生糾紛。司法所委派人民調解員合法受理該起糾紛后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期間,調解員與院方多次溝通,邀請律師等專業(yè)人士分析院方責任,使院方對該起糾紛從自認無責任到認識到自己在診療過程中存在的過失,將糾紛由劇烈沖突引導至雙方能夠協(xié)商解決的緩和局面。另一方面引導患者家屬方,使其心里期望值逐漸趨于理智化,并通過調解員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擺事實,講道理,通過多次努力溝通和調處,最終,雙方當事人在對此事件達成一致意見,并自愿簽訂了《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院方同意給患方家屬補償7.18萬元。事后,患者家屬將一面寫有“情系百姓,一心為民”的錦旗送到北坡司法所,表示了對人民調解員調解工作的認同和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