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為了將小車成功出售而偽造身份證件,受到法律懲處。近日,吳川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該案,被告人曾某甲犯偽造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
據悉,被告人曾某甲,女,1980年出生,陽江市江城區(qū)人。因該案于2021年7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21年9月3日被吳川市公安局取保候審,2021年11月25日被吳川市檢察院取保候審,2021年12月6日被吳川市法院取保候審。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11月,被告人曾某甲拍賣到被害人顧某乙抵押給某公司霞山分公司的一輛本田雅閣(車牌號粵GYXXXX)。為將該小車成功出售,曾某甲讓同案人梁某丙(已判決)提供其本人照片用于偽造身份證。并由曾某甲聯系“黃?!币粤耗潮纳矸葑C照片、顧某乙的身份信息偽造了臨時身份證及身份證各一張,繼而指使梁某丙冒充顧某乙辦理抵押車輛的過戶事宜,成功將涉案車輛過戶給新車主。
經法院審理,被告人曾某甲犯偽造身份證件罪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實供述其犯罪行為,與公訴機關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當庭亦表示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對其從輕處罰。曾某甲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酌定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