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廉江市人民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我們在排查案件中了解到您被故意傷害致重傷的情況,可能符合國家司法救助的條件。您能跟我說說現(xiàn)在的生活、工作情況、還有案發(fā)后遇到了哪些困難嗎?”
日前,面對檢察官的詢問,坐在對面的年輕媽媽李女士顯得有些羞赧和局促,“我和前夫因感情不和,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時,因證件照片支付問題,與前夫爭執(zhí)后被前夫毆打致重傷二級,前夫被判四年六個月,我倆離婚了,3個年幼的孩子現(xiàn)在由我來撫養(yǎng)”。
檢察官在排查案件線索時了解到,受害人同時也是犯罪人家屬,這家人生活本來就比較困難,受害人很難得到民事部分的賠償,又因案件和意外的發(fā)生致使生活雪上加霜,便主動依法為受害人啟動國家司法救助程序。為了加大對申請人的救助力度,切實解決申請人的生活困難,廉江市檢察院向湛江市檢察院提請對申請人進行聯(lián)合救助。兩級檢察院審查后,決定給予申請人救助金9萬元。該筆救助金使得申請人的困難得以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