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近日,有網(wǎng)友在人民網(wǎng)領導留言板留言,向北京市政府建議“禁止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收集家長工作單位和職務等信息”。北京市教委回復稱:經(jīng)核實,非常感謝您的建議,一是市教委正在研究取消父母職務信息的收集,二是該信息只用于學籍管理,嚴格保密,不對普通教師公布。
教育的原則,是有教無類,對受教育者一視同仁。如果普通市民的孩子與官員、商人的孩子不存在差別化對待的問題,學校就不需要了解學生的父母是什么職業(yè)、職務,在哪里“高就”。如今教委表示,家長工作單位和職務信息只用于學籍管理,嚴格保密,不對普通教師公布。一句“不對教師公布”,仿佛道出了家長職務信息的敏感性。其實,即便從避嫌的角度說,學校也應避免接觸學生和家長的敏感信息。
現(xiàn)實中,家校關系并非凈土一片,個別教師利用管理學生的職務便利與家長進行利益交換、對學生實行區(qū)別對待的情況不時出現(xiàn)。天津一位初中教師就曾直接對學生說,“你爸媽一個月掙多少錢?別怪我瞧不起你!某某的媽媽一年掙的錢都比你媽50年掙得多,你們素質能一樣嗎?”這位老師從哪里獲取的家長收入信息,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對這種家長信息,老師沒用到正處。這也引發(fā)不少家長對教育公平的擔心。
此前,曾有媒體報道顯示,有幼兒園要求家長提供工資流水,有的家長被要求提供住房面積和價格等信息,有的孩子被要求畫出自家汽車車標或是拍照發(fā)到群里……正是一些學校和教師以種種直接或間接方式索取這類與教育無關的信息,引發(fā)了不少公眾的想象和猜測。也正因此,面對學校收集家長單位和職務信息,人們沒法不敏感。
在被動填寫個人信息外,也有家長喜歡主動“公開信息”——福建莆田一位學生家長在向老師作自我介紹時,曬出了“家族職業(yè)圖譜”,在市中級人民法院任處長的孩子父親、在市紀委任副處級紀檢監(jiān)察員的孩子姥爺、在市教育局師資與人力科當科長的孩子表姨夫……以此暗示老師,如果您能對我的孩子“多多費心”,這些職務資源也可為您“效力”。雖說最終老師不為所動,但此事還是暴露出了家校關系中潛藏的利益、資源交易暗流。
從個人信息保護的角度說,學校收集家長單位和職務信息,不但沒有政策依據(jù),而且有違法侵權之嫌。即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就明確規(guī)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通過誤導、欺詐、脅迫等方式處理個人信息。處理個人信息應當具有明確、合理的目的,并應當與處理目的直接相關,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收集個人信息,應當限于實現(xiàn)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從這個角度看,要求家長填寫職務信息,其合理性、必要性、正當性恐怕都值得商榷。
時下,正是新生入學、報到的日子,各地諸多中小學校、幼兒園或許也正在對學生及家長的信息進行登記和掌握,這當中的分寸該如何掌握,地方教育主管部門應該盡快給出明確的表態(tài)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