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市教育局積極響應國家“雙減”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眾所急所需所盼,印發(fā)了《關于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這意味著湛江“雙減”落地辦法正式出臺。
(8月18日《湛江日報》)
“雙減”,指的是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yè)負擔、減輕校外培訓負擔?!蛾P于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的出臺,是湛江推動“雙減”落地邁出的具有標志性意義的堅實一步。
校外培訓本是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然而,近年來,一些校外培訓機構熱衷資本化運作,成為“校內減負、校外增負”的最大推手。它們通過“你來,我們培養(yǎng)你的孩子;你不來,我們培養(yǎng)你孩子的競爭對手”之類的營銷話術,加劇家長焦慮;其所提供的學科類培訓超前超綱教學、強化應試、搞題海戰(zhàn)術,違背了素質教育的教育改革方向,甚至已經干擾學校正常教育秩序;有的校外培訓機構搞預購式營銷,借機斂財,大為增加家長的經濟負擔。減輕課外培訓負擔,是推動湛江教育高質量發(fā)展的題中之義?!锻ㄖ返某雠_,有望對湛江本地的校外培訓機構進行有力約束。
《通知》里干貨滿滿,在筆者看來,最突出的是三個關鍵字。第一個字是“嚴”,《通知》明確了全市各縣(市、區(qū))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及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嚴禁校外培訓機構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第二個字,是“?!?,“將成立湛江市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專班”,“分階段采取專項治理行動”,“成立校外教育培訓課程審查專家委員會……對轄區(qū)內校外培訓機構課程進行監(jiān)督檢查”。第三個字,是“退”,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學生(含家長)銷售周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課程、課時包;已經銷售的,要予以清理整頓?!案骺h(市、區(qū))教育局要指導和督促停課機構組織好退費工作,優(yōu)化退費流程”。約束之嚴、舉措之實、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從這個暑假國內多個城市落實“雙減”實踐來看,一些地方出現(xiàn)了校外培訓“新變種”:有的家長“眾籌私教”,一起高價聘請培訓機構人員給孩子補課;有的培訓機構轉入酒店、賓館、居民樓中繼續(xù)授課,與教育、監(jiān)管部門玩起躲貓貓;有的機構培訓人員變身“高端家政”,“掛羊頭賣狗肉”違規(guī)提供校外培訓服務……這些情況出現(xiàn),固然有校外培訓機構違規(guī)操作的因素,但究其深層次原因,還是家長存在“內卷”焦慮。不少家長盲目加入“拼娃”大潮,“別人學,我家孩子就得學”。但欲速則不達,將自身焦慮傳導到孩子,盲目“打雞血”,違背教育規(guī)律和成長規(guī)律做超前培養(yǎng)。因此,在從嚴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的同時,也希望教育部門與各學校能多辦“家長學校”之類課程,引導家長們科學、客觀地陪伴孩子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