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再度犯事兒被刑拘,頗有可能“二進宮”,娛樂新聞又有了佐料,筆者卻是扎扎實實地明白了什么叫“渣女”。
從開設賭場到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哼哼嘰嘰的郭美美一犯就不是小錯兒。盡管目前尚不知道這“以丑為美”的女人是否明知故“販”,“販”了幾多且造成了怎樣的危害,但是,未曾洗心革面而一意孤行是無可爭議的。
于是,我們就不能不問一句,她為什么吃了五年的牢飯仍然不思悔改呢?
這就牽涉到一個社會容忍度的問題。
當然,國家對于任何年青人,都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只要他遵紀守法,不僅輿論可以寬容,而且也必須容忍其自食其力,過安穩(wěn)日子。對刑釋、解教人員,社會各界及安置單位不得歧視,在就業(yè)、就學、晉級、評獎等方面應當與其他公民同等對待——這是理所應當?shù)呐c人為善。
但是,與眾不同的是,在郭美美那里,刑滿釋放人員一般會受到的波折和困難似乎并不存在,乃至過于“寬大為懷”:她要變?yōu)楦枋?,有人就讓她做DJ駐唱,隨意出入著名大酒吧,甚至不無借機做廣告、擴大影響的動機。她要在媒體亮相、“廣而告之”,就有媒體及時采訪,讓大家都知道她瀟灑依舊,而且還在北京有兩套不必按揭的房子。
總之,炫富依舊、高調(diào)依舊的郭美美,通過媒體所表達、所宣示的是:你們能把我怎么樣!
不過,有一點郭美美倒是沒有變化:即當面一套背后一套。一邊口口聲聲“我想安穩(wěn)一點過”,“我要從頭開始”,一句話概括自己的過去是“幼稚無知”。一邊卻繼續(xù)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韙,繼續(xù)違法犯罪。
所以,對于郭美美之流,歧視、敵視固然不可有,但是其之心不可無,既然她“只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就用“普通老百姓”的標準去對待,不給她“長袖善舞”的環(huán)境——我們對于參與吸毒的作家、歌手都有嚴格限制,相比之下,郭美美已經(jīng)是“前罪犯”,斷不可讓她趾高氣揚、“為所欲為”。
但愿郭美美的重蹈覆轍能夠警醒社會:做人與評判人的底線,是分清善惡與美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