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廉江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冒充“道長”做“法事”能改變被害人命運的詐騙案,被告人鄧某某、林某某犯詐騙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和三年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
????2017年4月至8月期間,鄧某勇(在逃)創(chuàng)辦“廣東巔峰創(chuàng)世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用于詐騙,并先后雇傭被告人鄧某某、林某某等人作為微信客服以虛假做法事的方式詐騙眾多被害人錢財。
????鄧某某等人在網(wǎng)絡上散布虛構的“玄墨道長”“陳涵易道長”法力無邊,可以挽回感情、超度嬰靈、增加財運等謊言,欺騙他人添加“玄墨道長”“陳涵易道長”微信號咨詢。被告人鄧某某、林某某及其他同伙就根據(jù)事先安排好的劇本,通過事先注冊的“xms1088”“xms1066”等微信號,以“玄墨道長”或者“陳涵易道長”的身份,分別與被害人進行溝通,騙取被害人將本人相片、個人相關的資料發(fā)到“玄墨道長”或者“陳涵易道長”微信號上,以及通過微信轉賬等方式,主動付款給被告人鄧某某、林某某等人做所謂“挽回感情、超度嬰靈、增加財運”的法事。被告人鄧某某、林某某等人收到被害人的付款后,在租房里的虛假法堂上擺放客戶提供的電子照片,然后拍攝照片和視頻發(fā)給被害人,謊稱已經為客戶做過法事,并以網(wǎng)上購買來的普通飾品謊稱是“開光”的圣物寄給被害人,從中騙取被害人的錢財。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鄧某某自2017年4月份起受雇進入公司參與詐騙作案。經統(tǒng)計,鄧某某與同伙一起參與騙取被害人財物共81.37萬元人民幣。被告人林某某自2017年6月15日起受雇進入公司參與詐騙作案。經統(tǒng)計,騙取被害人財物共53.83萬元人民幣。
????被告人鄧某某、林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受雇參加電信網(wǎng)絡詐騙團伙,通過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