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公安局麻章分局刑偵大隊通過縝密偵查,破獲一宗幫助偽造證據(jù)、誣告陷害案,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
2013年4月5日,余某才因矛盾糾紛伙同他人毆打同村村民余某周致輕傷,后被法院判刑9個月,刑滿釋放后便揚言要報復余某周。2016年11月15日,余某周請工人在自家房屋后面挖溝修建圍墻時,余某才故意走過去挑起事端,雙方由此發(fā)生打斗。案發(fā)后,派出所民警和醫(yī)護人員趕到現(xiàn)場,余某才在無明顯外傷的情況下,要求醫(yī)護人員將其送往某指定醫(yī)院治療并拒絕民警察看、拍照。余某才出院后,拿著相關資料到湛江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以其傷情達到輕傷為由,要求對其傷情進行鑒定,但該中心因其傷口來源存疑而中止鑒定。麻章分局湖光派出所也依法對余某周作出了行政處罰。對此,余某才不服公安機關的處理結果。
為達到追究余某周刑事責任的目的,2017年以來余某才多次到省、市、區(qū)各級政府部門上訪。
辦案民警結合案件相關證據(jù)線索,察覺到余某才有故意偽造傷情、誣告陷害他人的犯罪嫌疑,于是考慮調整工作思路對案件內幕進行深挖徹查。辦案民警通過縝密偵查,發(fā)現(xiàn)某醫(yī)院的護士黃某紅、陳某仁和醫(yī)生盧某綱有共同參與幫助余某才偽造傷情的嫌疑。2020年6月30日,辦案民警赴廣西欽州對盧某綱、陳某仁進行傳喚調查,同時在湛江對黃某紅傳喚調查。盧某綱等三人對共同參與幫助余某才偽造傷情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余某才于2020年7月15日主動到麻章公安分局投案,供述了自己企圖通過偽造傷情來誣告陷害他人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盧某綱、陳某仁、黃某紅因涉嫌幫助毀滅、偽造證據(jù)罪,余某才因涉嫌誣告陷害罪已被該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