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廉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莫某某涉嫌編造虛假信息罪一案,并當庭宣判,以編造虛假信息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十個月。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20年2月14日凌晨,被告人莫某某因在家無聊,萌生謊報疫情尋求刺激的想法。當天0時6分,莫某某撥通120,謊稱廉江市橫山鎮(zhèn)某村莫某娟曾于2020年1月28日從武漢返回,已感染新冠肺炎七八天,現(xiàn)神志不清,要求馬上派車救治。接報后,廉江市人民醫(yī)院調(diào)動橫山鎮(zhèn)衛(wèi)生院派車先行前往進行救治。0時54分,莫某某再次撥通120,稱莫某娟已病死于家中。期間,當?shù)嘏沙鏊⒎揽剞k、村委會、衛(wèi)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第一時間采取應急措施,到該村進行實地排查走訪。經(jīng)核查,該村并無此人,另一個村有一同名女子,但該名女子正在廣州工作且并未感染新冠肺炎。
1時27分,莫某某又撥通120,謊稱龍灣鎮(zhèn)某村鄭某某曾于1月30日從武漢返回,因患新冠肺炎已發(fā)燒七八天,現(xiàn)神志不清,要求醫(yī)院前往救治。經(jīng)120接線員多次與莫某某核對后,廉江醫(yī)院派遣救護車前往救治,當?shù)嘏沙鏊⒋逦瘯葐挝灰嗲巴藢?。?jīng)核查,該村鄭某某沒有感染新冠肺炎。
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莫某某目無國法,編造虛假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致使公安、衛(wèi)生檢疫等相關職能部門采取緊急應對措施,浪費了防控資源,且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編造虛假信息罪,應予懲處。本案中,被告人莫某某歸案后如實供述所犯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法官說法:
如何界定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標準?《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對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做了明確規(guī)定,行為人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是構成犯罪的重要標準?!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明確了“致使公安、武警、消防、衛(wèi)生檢疫等職能部門采取緊急應對措施的”屬于“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情形。本案中,莫某某為尋求刺激,深夜兩次編報虛假的新冠肺炎信息,致使公安、衛(wèi)生檢疫等職能部門采取緊急應對措施,不僅浪費了疫情防控資源,也引起了民眾恐慌,嚴重擾亂當?shù)厣鐣刃颉?/p>
生命健康重于泰山,疫情防控不是兒戲。謊報疫情不但給防控工作帶來巨大負擔,同時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做好疫情防控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廣大群眾要切實提升認識,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