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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辦校牌是否合法合規(guī)?

2018-11-04 11:25 來源:湛江日報 作者:記者李亞強 通訊員 陳海鵬 譚小羽整理

鐘女士:我是湛江市第十一小學一名二年級學生的家長。2018年國慶假期后,該校通知家長需要收取50元作為辦理智慧課堂所需使用的校牌的押金,畢業(yè)后即可退還,但均是口頭說明,沒有書面通知。我已于10月9日交錢,但沒有收據(jù)。當時該校還發(fā)了一份《致家長的一封信》,信上未注明收費事宜,但要求家長簽名并和50元一起交。我認為該校如需建智慧課堂,則相關費用應由該校承擔,不應向家長收錢。現(xiàn)其咨詢該校的此項收費是否合法合規(guī)。希望相關部門盡快回復。

霞山區(qū)教育局:經調查,該學校根據(jù)省、市推動教育現(xiàn)代化發(fā)展的要求,創(chuàng)建智慧校園平臺,為學生家長提供考勤通知、家?;?、校園電話、圖書閱覽、學習空間等功能,于10月份提供給學生家長免費體驗,而學生配套的校園搭檔(即電子學生證)屬于自費項目,為防止學生在體驗期內人為遺失或損壞校園搭檔(即電子學生證),所以繳交50元押金,由家長自愿參與繳交,由家長自行關注“廣東云速”公眾號,在公眾號線上支付50元押金,押金統(tǒng)一由云速公司收取押金,在10月底前統(tǒng)一開具收據(jù)給學生家長,并配發(fā)學生校園搭檔(即電子學生證),押金可退還:免費體驗期結束后,如學生家長同意繼續(xù)開通使用,則押金將于學生畢業(yè)后退還校園搭檔(即電子學生證)后,即可退還押金;如學生家長不愿意繼續(xù)使用,則押金于免費體驗期結束后,學生退還校園搭檔(即電子學生證),即可退還押金給家長。該項目由智慧校園合作單位負責設備投資建設,由智慧校園合作單收取費用并提供服務,并不是學校承建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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