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離島免稅”
2011年3月24日,中國財政部發(fā)布了《關于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離島免稅政策是指對乘飛機離島(不包括離境)旅客實行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種免進口稅購物,在實施離島免稅政策的免稅商店(以下簡稱離島免稅店)內付款,在機場隔離區(qū)提貨離島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
《公告》中指出,海南將在2011年4月20日試運行“離島免稅”政策,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屆時,海南成為世界上繼日本沖繩島、韓國濟州島和馬祖、金門之后,第四個實施離島免稅政策的區(qū)域。
??基本內容
離島免稅政策,是指對乘飛機離島(不包括離境)旅客實行的限次、限值、限量和限品種免進口稅購物,在離島免稅店內付款,在機場隔離區(qū)提貨離島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其中,離島免稅店是指具有實施離島免稅政策資格并實行特許經(jīng)營的免稅商店。
1.政策適用對象。
離島免稅政策適用對象是年滿18周歲、乘飛機離開海南本島但不離境的國內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即島內居民)。
2.享受政策的條件。
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第一,已經(jīng)購買離島機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國內旅客持居民身份證(其中港澳臺旅客持有效旅行證件),國外旅客持護照;第二,在指定的離島免稅店內付款購買免稅商品,商品品種和免稅購物次數(shù)、金額、數(shù)量在國家規(guī)定的范圍內,并按規(guī)定取得購物憑證;第三,在機場隔離區(qū)憑身份證件及購物憑證,在指定的提貨點提取所購免稅商品,并由旅客本人乘機隨身攜運離島。
3.免稅稅種。
離島免稅政策免稅稅種為關稅、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和消費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