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黃先生:眼看就要到11月,不少用人單位迎來了職工帶薪休年假的高峰期。不少人認為,只剩下兩個月了,再不抓緊休假今年的年假就浪費了。但是也有職場人士反映,帶薪年假是有,但是年底工作任務重,休假了,工作誰來干,所以只好放棄休年假了。請問晚報,帶薪的年假國家有什么規(guī)定的嗎?
有人趕年假末班車有人有假難休
“下星期我休年假了,還沒完成的部分你幫幫忙啊?!痹谑兄睓C關工作的林女士,拿著領導剛剛批準的休年假審批表,整理完桌面的資料,向科室負責人匯報。她說,年底工作更忙,就無法休年假了,趁著這段時間不是很忙,休息一個星期,再不休假年假就浪費了。
不過,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也有不少人有假休不了的?!肮ぷ?0多年了,還沒有休過什么年假。”在事業(yè)單位干了20多年的中層干部老吳感慨,不是單位不批準,而是手頭的工作真的放不下,經(jīng)常還加班加點都干不完,怎么敢休假?休假回來還不是更辛苦?
也有一些職場人士表示,帶薪年假有是有,但卻不敢休。如果想休假,落下的工作還得帶回家里做,所以只能放棄休年假了。還有的人則反映,公司年假沒有帶薪,休假后薪水要比平時少一半,所以很多年輕人是休不起年休假。剛剛買了房,在一家民企打工的小余告訴記者協(xié)理,公司有年休假,可惜不是帶薪的,“想休假回山西老家一趟,但公司實行績效考核,業(yè)績與當月獎金、年終獎掛鉤,基本工資幾乎只占月收入的1/5,休假意味著一大筆損失,剩下的錢都不夠養(yǎng)活自己,哪敢休假???”
國家對帶薪年休假有規(guī)定
根據(jù)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chǎn)假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職工在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按照規(guī)定,用人單位根據(jù)生產(chǎn)、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個年度安排年休假的,應征得職工本人同意。用人單位經(jīng)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shù)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shù),應當在本年度內(nèi)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的,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不過,如果用人單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但是職工因本人原因且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單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據(jù)悉,帶薪休假是職工必須享受的權(quán)利,根據(jù)《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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